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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在国内企业年应税所得为246.77万元,该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从A国机构汇回的税后所得28万元,A国所得税率30%,从B国机构汇回的税后所得24万元,B国所得税率20%,在A、B两国分别缴纳所得税12万元、6万元,假设两国与我国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的计算相同,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除所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计算各国抵免限额及企业实际应纳税额

84785009| 提问时间:2020 12/0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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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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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2/03 09:19
冉老师
2020 12/03 09:27
你好 A国抵免限额:(28+12)*25%=10,小于12,所以抵免限额=10 B国抵免限额:(24+6)*25%=7.5,大于6,所以抵免限额=6 企业实际应纳税额:246.77*25%+(24+6)*25%-6+(28+12)*25%-10= 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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