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多少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2%?

84785005| 提问时间:2020 12/11 23:1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aize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020 12/11 23:2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