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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各个税费和调整2017和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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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提问很多请耐心等待,正在为您解答。
2020 12/23 17:07
黑眼圈老师
2020 12/23 17:42
同学您好,方便您对比查看老师做出解答如下,答题不易请五星好评鼓励哦:
2017年:
(1)营业收入=2000+220+180=2400万元
(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40*2%=4.8万元,可税前扣除4.8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纳税调整
(3)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40*14%=33.6万元,可税前扣除33.6万元,应纳税调增=35-33.6=1.4万元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40*2.5%=6万元,可税前扣除6万元,应纳税调增10-6=4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2400*15%=360万元,可税前扣除360万元,应纳税调增=500-360=140万元
(6)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400*0.5%=12万元,限额2=20*60%=12万元,可以扣除12万元,应纳税调增=20-12=8万元
(7)会计利润总额=2000+220+80+180+100-1960=620万元
(8)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纳税调减1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20+1.4+4+140+8-100=673.4万元。
2018年:
(1)营业收入=2200+250+50=2500万元
(2)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56*2%=5.12万元,可税前扣除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纳税调整
(3)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256*14%=35.84万元,可税前扣除3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纳税调整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56*8%=20.48万元,可税前扣除5+4=9万元(17年度未扣除的可以结转本期扣除),应纳税调减4万元
(5)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可税前扣除200+140=340万元(17年度未扣除的可以结转扣除),应纳税调减140万元
(6)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500*0.5%=12.5万元,限额2=12*60%=7.2万元,可以扣除7.2万元,应纳税调增=12-7.2=4.8万元
(7)会计利润总额=2200+250+150+50+300-2080=870万元
(8)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纳税调减300万元。
直接向灾区捐赠不属于公益性捐赠,应该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捐赠才属于,捐赠4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70-4-140+4.8-300+40=47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