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板有AB两家公司,因A公司资金短缺,用了B公司的公账代付了A公司的供应商货款(公对公),他们之间实际是没有交易的,那供应商的发票可以开给A公司吗?这么做有什么风险?怎么做更好?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0 12/2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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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同学,你好! 做一个三方代收代付证明就好了,就是B公司代A公司付款,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A公司,账面上会显示A公司欠B公司货款,但是同一个老板没关系的。
2020 12/25 15:13
84784975
2020 12/25 15:15
AB之间实际也是没有交易的,没关系吗?需要B转A再付供应商吗?
晓峰老师
2020 12/25 15:30
没有贸易没关系的,只是代付货款,如果要平AB之间的账可以再转款。
84784975
2020 12/25 16:53
供应商那边说公账收到的是B公司的转账,我们要求他开A公司的发票不符。是我们这边补一个三方代收代付证明就好了?
晓峰老师
2020 12/25 16:54
是的,代收代付证明三方留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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