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20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的消费税0.5万元,增值税率17%,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 问题,编制该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用于连续加工或直接销售两种业务模式下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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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该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用于连续加工是,可以直接抵扣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是:
1、发出原材料进行委托加工时,分录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贷:原材料——A材料20万元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分录是:
借:原材料——B材料 2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85万元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5.85万元
贷: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3、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0.5万元
贷:应付账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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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接销售两种业务模式下相关会计分录
2020 12/28 19:37
84785028
2020 12/28 19:38
没事,我有时间
江老师
2020 12/28 19:52
一、该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用于连续加工是,可以直接抵扣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是:
1、发出原材料进行委托加工时,分录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贷:原材料——A材料20万元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分录是:
借:原材料——B材料 2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85万元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5.85万元
贷: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3、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0.5万元
贷:应付账款0.5万元
二、直接销售两种业务模式下相关会计分录
1、发出原材料进行委托加工时,分录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贷:原材料——A材料20万元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分录是:
借:原材料——B材料 25.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85万元
贷:应付账款——XX单位 6.35万元
贷:委托加工物资20万元
应交的消费税0.5万元,不能抵扣消费税,直接计入原材料的加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