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浙江人王某,其2020年1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基本工资收入为10000元,岗位津贴4500元,加班费1500元,“三险一金”扣除1500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0元,1-12月工资薪金没有变化。其父母均已年满60周岁,王某为独生子女,王某有一孩子,今年6岁了。 王某2月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5月在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文,取得稿酬50000元;假定王某2020年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9340元,请计算 (1) 王某1-3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 王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 王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 王某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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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王某1-3月工资薪金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000+4500+1500-5000-1500-2000-1000)*3*3%=585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0.8*0.2=3200元
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0.56*0.2=5600
2020 12/30 18:55
朱立老师
2020 12/30 18:59
2020年综合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4500*12+1500*12+20000*0.8+50000*0.56-60000-1500*12-24000-12000)=122000元
应纳税额=122000*0.1-2520=9680
应补税额=9680-9340=340元
84785023
2020 12/30 21:23
财务费用中60万(利息费用那个怎么计算 0.4是哪里来的呢
朱立老师
2020 12/30 21:25
???? 是不是 回复 发错了么
84785023
2020 12/30 22:23
哦哦哦不好意思老师 发错了 我想问的是这个
劳动报酬20000为什么*0.8*0.2
朱立老师
2020 12/30 23:20
收入大于4000
扣除按20%(输入方便 直接按的0.8)
所以个税=20000*(1-20%)*2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