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公司是个体户,张某是经营者,名下有土地,想要B公司投资开发,A公司单独成立一人有限公司C,再让B公司增资入股。方法二,A公司和B公司共同成立公司C, A以土地入股,B以资金入股,B再购买A的股份。这两种方式有区别吗?哪种对B比较有利?税收有何不用?请问答案?

84784989| 提问时间:2021 01/07 17:5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首先啊,你这里第一种方式就是a单独去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谁然后再有B公司增资入股。那么这种情况下,你这里就只是涉及到一个印花税的问题,万分之五。
2021 01/07 22:11
陈诗晗老师
2021 01/07 22:11
那么你第二种方式就先成立一个共同的谁公司,A在于土地入股,那么对于a而言,他以土地入股就要视同销售。按销售土地来缴纳相关的一个税,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就税收有点高。
陈诗晗老师
2021 01/07 22:12
对于B公司而言,两种方式,都没有一个税收方面的一个区别,因为它涉及到的都只是一个印花税的问题。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