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A企业的前身是B企业,现在有一处房屋出租,房屋批件在B的名下,并且永远也落不到A名下,房屋租赁合同是租户和A签订的,租金由A收取并管理,请问A现在有没有纳税义务,是否需要交税?

84784996| 提问时间:2021 01/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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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A取得租金收入有纳税义务需要交税
2021 01/09 16:40
84784996
2021 01/09 16:43
老师,那资产也不是a的呀
84784996
2021 01/09 16:44
a和b永远也整合不到一起一个是事业单位,一个是企业单位
朝暮老师
2021 01/09 16:45
您好,A可以跟B再签一个租赁合同,或者A跟B签一个代收款协议
84784996
2021 01/09 17:30
老师,签代收协议收的款能算a的收入吗?
84784996
2021 01/09 17:31
不能签租金协议
朝暮老师
2021 01/09 20:22
您好,代收协议就不算A的收入了,B有纳税义务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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