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在建工程暂估2800,稍有部分未办理竣工结算,请问怎样转固,待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怎样调整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折旧计算?谢谢!

84784962| 提问时间:2021 01/10 17:3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庄永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 固定资产如果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的,我们是按照暂估价值计提折旧的,等到实际结算之后,我们是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但是对于原来按照暂估价值计提的折旧,不受影响,也就是我们是不需要调整按照暂估价值计提的折旧的金额的。 比如一开始实际计入固定资产的金额是100万元,按10年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计提折旧一年后发现总价款应该是110万元,那么我们有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100 贷:在建工程100 借:制造费用等10 贷:累计折旧10 调整成本: 借:固定资产10 贷:在建工程等10 从第二年开始计提的折旧额=(100-10+10)/9年=11.11(万元) 麻烦同学评价一下,谢谢。
2021 01/10 17:45
84784962
2021 01/10 17:51
老师,请问修建办公楼,后期园区内道路回填,道路平整,这个费用也要入房屋的原值吗?请问老师哪些是需要入房屋的价值需要缴纳房产税,谢谢!
庄永发老师
2021 01/10 19:10
同学,你好。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房产的原值具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对于区内道路回填,道路平整不属于房产税的纳税范围,不需要计入房屋原值纳税。 麻烦同学评价一下,谢谢,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