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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怎么区分使用?老师

84784956| 提问时间:2021 01/1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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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两者都是先收钱再提供商品.预收账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货期等已经确定.而合同负债是商品和交货期等还不确定. 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的关系 上面摘录的《应用指南》原文,很大程度上回答了合同负债的使用说明.从账务处理上,我们能清楚地看到,预收账款的基本账务处理方式几乎能够被合同负债完全涵盖.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仍然应该对此确认合同负债.从《应用指南》中可以看出,这类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贷:合同负债,而预收账款科目只能在实际收取对价后才能确认计量,实务中我们几乎不会见到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贷:预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这就是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在账务处理上的差别体现,而这背后的本质原因,就是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的核算范围差异:合同负债不但能够核算实际收到的预收款,还能够(且应该)核算未实际到账但已拥有收取权利的预收款. 但是否可以简单认为合同负债的核算范围大于预收账款呢?即企业全部预收款项都可以重分类至合同负债?这个理解是不准确的,前面我们重点提到,合同负债是在新收入准则基本精神下衍生的资产负债科目,也就是说,合同负债是在构成履约义务的前提下,去讨论和计量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的关系.因此在一项预收款不构成履约义务时,原则上不能以合同负债进行核算,仍需以预收账款进行计量.
2021 01/1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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