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有关业务如下:2X19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产品200件,每件不含税价格600元,每件成本500元,增值税发票已开出。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当日付款;本年9月30日前有权退货。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10%,2X19年6月未发生销售退回。2X19年6月1日,收到全部货款存入银行。2X 19年6月30日未发生退货。假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退货时支付货款,且可冲减增值税税额。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无法估计该批产品的退货率。要求: (1)编制2X19年6月1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2)假定2X19年7月30日若退回100件,货款已经支付,编制其会计分录。 (3)假定2X19年9月30日若退回50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4)假定2X18年9月30日若退回200件,编制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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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1.借:银行存款
贷:预计负债 20*600=12000
主营业务收入180*600=10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600*0.13=15600
借:应收退货成本20*500=10000
主营业务成本180*500=90000
贷:库存商品 200*500=100000
2.
借:预计负债 12000
主营业务收入80*600=4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600*0.13=7800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商品 50000
贷:应收退货成本10000
主营业务成本10000
3.4与2的分录一样,冲回的预计负债和应收退货成本一样,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根据数量变化
2021 01/13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