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19年3月公司买了一套视频设备,金额1.6万。当时用平均年限法每月计提折旧,老板说可以一次性入费用,不让这样计提折旧。我现在该怎么账务处理

84785001| 提问时间:2021 01/1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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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这个是在购买的当年,一次计入损益扣除,会计上还是要计提折旧,
2021 01/13 15:49
84785001
2021 01/13 15:54
那我现在想把剩余未计提的一次性扣除怎么操作
庄老师
2021 01/13 15:55
你好,跨年了,不能这样处理了,
84785001
2021 01/13 15:57
那什么时候能处理,怎么处理(账务处理),谢谢指点
庄老师
2021 01/13 16:03
你好, 新购单价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怎么办?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税〔2014〕75号、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国家的这一鼓励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一些企业在纷纷点赞的同时,也透露出了一些茫然。 为使企业在用足用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下面,笔者选取了刊登在今日《中国税务报》的文章——《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 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以飨读者。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 企业如何准确执行此文件,笔者认为应把握好财税〔2018〕54号以下几个关键点: 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 2.购买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 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 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 二、会计处理 对于财税〔2018〕54号的规定的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会计折旧处理文件规定。若企业在会计上不选择一次计提折旧的方法,则会产生税会差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进行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即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即现在少缴税、未来多缴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购入一台价值500万元(不含税价50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的设备,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残值为0。假如企业在汇算2018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 贷:银行存款 580 2.到2018年末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等 50(500÷60*6) 贷:累计折旧 50 3.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450万元(500-50)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112.5(45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5 4.2019年的处理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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