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 我的问题是19年12月我的抵扣平台上显示有7995.9的进项税,只是我没有收到发票,我知道20年1月份肯定能收到该张发票,所以我就如实预估库存商品,正常抵扣了。1月份正常收到票以后没有仔细核对就如数把预估的冲红做账了,到11月份我核对发票发现,19年我正常抵扣的发票变成非正常了,所以我才知道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方给我冲红了,我也咨询过税务局,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把19年抵扣的进项税额交了。但是我不知道如和做账。请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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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就是说,你之前把这个发票进行抵扣,现在你要做一个镜像,需由转出,这个经常是有转出,是你在这个申报的时候,在你这个附表二里面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的一个金额。
2021 01/20 22:08
84784994
2021 01/20 22:12
报税没有问题,会计做账怎么做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7995.9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额转出7995.90
陈诗晗老师
2021 01/20 22:14
这个贷方科目没有问题,借方的话也是转让相关的一个成本里面。
84784994
2021 01/20 22:18
借方是库存商品吗
84784994
2021 01/20 22:19
借:库存商品
贷:进项税额转出
84784994
2021 01/20 22:26
完整的分录
借:库存商品7995.90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的增值税7995.9
84784994
2021 01/20 22:26
以上的分录对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1/20 22:29
正确的完全正确了这里的处理。
84784994
2021 01/21 07:51
谢谢您了
陈诗晗老师
2021 01/21 08:40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