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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少提折旧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时,为啥只考虑递延所得税?为啥不计算少提折旧额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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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折旧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额外调整。
但如果由于变更导致税会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2021 02/10 16:04
84784961
2021 02/10 16:07
题干已经说了是会计政策变更,原来小企业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六六老师
2021 02/10 16:13
您好,不论是何原因,折旧的变更都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化,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而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对于以前年度利润的影响,不进行会计处理。
84784961
2021 02/10 16:18
发一个双倍余额折旧法例题和答案吧?
六六老师
2021 02/10 16:22
举例:
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240000)×40%=144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1000000-400000-240000-144000)-4000]/2=10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