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2020年我们公司的账务处理中,税金及附加科目我忘记计提了,是在银行扣款时才做进税金及附加科目中,那么从2021年1月开始,我可以开始计提吗?如果计提的话,1月份我们公司的账上税金及附加科目就会有2笔金额,1笔是2020年12月份实交数,1笔是2021年1月应交数,这样可以吗?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1 02/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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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税金及附加科目
2021 02/13 21:06
84785019
2021 02/13 22:04
好的,谢谢老师。那如果我不调整的话,也就是说我还是按照扣款时做到税金及附加,而不计提,这样有没有问题呢?
耿老师
2021 02/13 22:16
你好!按规定是不可以的,费用所属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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