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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孺子牛老实回答) 1.授予专利使用权和出租无形资产有什么区别? 2.为什么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可以和成本配比,结转相应成本,而授予专利使用权不行?

84784975| 提问时间:2021 02/1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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孺子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1授予专利权-属于授予知识产权,按收入准则处理的。出租无形资产是按无形资产准则处理的。2出租无形资产,可以配比。授予专利权,可以摊销的,也是可以配比的。只不过授予知识产权更强调是时点义务还是时段义务。
2021 02/14 20:41
84784975
2021 02/14 20:45
但是我听网课时,老师说授予知识产权成本不好配比,根据他讲的我自己猜➕总结如图,请问对不对
孺子牛老师
2021 02/14 20:58
应该是对的。出租是对方专用,所以成本可以确认,但是授予知识产权,成本金额不好确认具体是多少,因为不是对方专用的。考试通常考的是授予知识产权是时点义务还是时段义务。
84784975
2021 02/15 01:43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请问我这样理解对吗:收入必须跟费用配比,但费用不一定需要跟收入配比,比如这里所说的无论是否取得合同都会发生的差旅费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孺子牛老师
2021 02/15 09:24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请问我这样理解对吗:收入必须跟费用配比,但费用不一定需要跟收入配比,比如这里所说的无论是否取得合同都会发生的差旅费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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