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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税法二》在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时,“销售货物所得”其所得来源地为“交易活动发生地”——请问交易活动发生地何理解?(如:是卖方还是买方所在地等)

84785012| 提问时间:2021 02/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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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货物的所在地或者起运地
2021 02/1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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