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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可以解析一下这题吗

84784984| 提问时间:2021 02/1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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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1)该企业2019年10月办理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300-100)×80%×60%=96(万元) 60%是规定的比例。 (2)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增值税=1000-[500+(300-96)]=296(万元) (3)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城建税=(296-96)×5%=10(万元)。 咱们看看有哪个数据看不太懂,这个题还是比较难的~
2021 02/15 21:21
84784984
2021 02/15 21:30
为什么乘于60%
林夕老师
2021 02/15 21:46
你好: 这个是政策里规定的。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一)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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