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年底时老板个人跟有公司往来300万左右应收款,对方公司转到我们公司账上,老板再让公司转账给另外一个人。这样会有风险吗?我知道不可能这么做,我也跟老板说不行,他一定还要这么做。这样会导致税务核查时会怎么样?

84784982| 提问时间:2021 03/0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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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你好 支付给个人要有依据,比如合同和业务结算依据、发票等等。如果没有,这样转款是有风险的。会被税务认定为偷逃税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1 03/06 17:20
84784982
2021 03/06 17:25
老师,那对方公司转账给我们也没有什么合同,我们也没有开发票给对方公司?老板让对方转了300万给我们公司后再把这个300万转账给另外一个人,那我现在要怎么做?谢谢
欢喜老师
2021 03/06 18:37
如果是代收代付,可以签订代收代付三方合同,如果三方都同意,应该没有问题。
84784982
2021 03/06 19:21
老师这个合同要怎么做?有没有样本,非常感谢老师。
欢喜老师
2021 03/06 19:38
大概就是三方都同意由a代收b的款项支付给c,出现法律责任与a没有关系。没有具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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