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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税,预缴时,综合所得中是不是只有工资薪金才能减除扣除费用?其他的要到汇算清缴时才能合并扣除减除费用 ,预缴时不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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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
预缴的时候也可以扣除
2021 03/10 10:33
84784994
2021 03/10 10:35
像如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平时预缴时也可以扣除减除费用?也就是5000元✘月数?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0:36
这些不可以 工资薪金的可以
84784994
2021 03/10 10:43
那经营所得预交个税时,在没有其他综合所得的情况下,是可以扣除减除费用的(5000元/月)?若有其他综合所得的话,经营所得预缴个税时也不得扣除减除费用?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0:44
经营所得预交个税时 根据利润表的数据填写
84784994
2021 03/10 10:47
那是能不能减除扣除费用?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0:48
利润表里面的数据填写
扣除费用汇算清缴的时候体现
84784994
2021 03/10 11:00
怎么我看到一个按理,平时预缴时,经营所得也扣了减除费用?
84784994
2021 03/10 11:01
是"案例",打错字了
84784994
2021 03/10 11:02
是"案例",打错字了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1:03
那可以把您申报系统截图看看吗 或者案例
84784994
2021 03/10 11:15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汇算清缴案例
张某于2020年10月创办阳阳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为80万元。其中,列支张某工资1.8万元、家庭消费性支出2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列支1.2万元,张某当年无其他所得,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5万元和0.4万元,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为0.6万元。假设税务机关认定为按季申报,请问张某如何办理2020年度的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申报?
解析:
1、2021年1月20日之前(节假日征期延后)办理2020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文件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第8行的填表说明,因阳阳工作室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张某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季度减除费用:0.5×3=1.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100-80-1.5-0.9=17.6(万元);
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7.6×20%-1.05=2.47(万元)。
2、2021年3月31日之前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工作室列支投资者张某工资、家庭消费支出、业务招待费超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1:37
这个是季度的时候按照扣除后的预缴的 费用没有包含在工资里面 就单独扣的 我这边是成本费用包含了5000的扣除 所以计税的时候没有单独再扣除
84784994
2021 03/10 11:44
正常成本费用中不包含,这样经营所得预缴个税时就要扣除了?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1:46
是的 正常成本费用中不包含,这样经营所得预缴个税时就要扣除 根据对于的月份扣除
84784994
2021 03/10 11:52
嗯嗯!那前面说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这些平时预缴时怎么样都不能扣除减除费用(5000元/月)?因为计算公式里就没有这一项对吧?
bamboo老师
2021 03/10 11:54
是的 申报表里面没有 汇算清缴的时候扣除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