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8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5000元。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款,甲公司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 1/1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甲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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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借:应收账款(贷方合计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
银行存款 5000
2021 03/10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