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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公司的和A公司合作,用A公司的名字开A的第三分公司,我们要给对方合作费用,给对方的这次合作费用是不能走对公账户付出去的吗?我们是工程设计公司

84785004| 提问时间:2021 03/1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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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们合作 到底是A公司 还是跟A公司的分公司来合作的? 付款公司的业务都可以公户支付出去的 
2021 03/12 10:44
84785004
2021 03/12 10:51
不是业务,比如,有一个公司是日日升公司,我们公司资质不够,要借他们公司的名义,开了个日日升第三分公司,但我们是独立经营的,每年给日日升公司一笔合作费用,这笔合作费用能走对公账户付出去吗? 建筑工程设计类的公司
meizi老师
2021 03/12 11:00
你好    可以的。  直接付款  
84785004
2021 03/12 11:34
可以从对公账户上付出去?如果对方没有给我们发票,也可以从公账上付出去吗?
meizi老师
2021 03/12 11:36
你好1. 是的2. 是的   只是付款后没有发票汇算调整   
84785004
2021 03/12 11:55
这笔合作费用金额比较大,10万元公账上支出又没有发票,会引起税局关注吗?
meizi老师
2021 03/12 12:02
你好   你汇算调整处理 。 就会涉及  盈利补企业所得税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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