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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为什么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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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5.......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1 03/12 21:20
84785013
2021 03/12 21:21
所以我问的是为什么?
萱萱老师
2021 03/12 21:21
这是税务局的规定呀
84785013
2021 03/12 21:22
我知道税务规定的,就好像娱乐服务一样不能抵扣,也是规定的,但是总有理由吧
萱萱老师
2021 03/12 21:24
对于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抵扣,也就是利息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如果允许抵扣借款利息,从根本上打通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按照增值税“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则,首先就应当对存款利息征税。但在现有条件下,难度很大,一方面涉及对居民存款征税,与当下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现状不符。另一方面,也为了堵塞企业每次销项税额多的时候就突击借款以达到少纳税的漏洞。
由于贷款不得抵扣,所以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也不得抵扣进项
84785013
2021 03/12 21:26
这个就理解了,谢谢
萱萱老师
2021 03/12 21:27
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满意请给五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