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买入A上市公司股票,买入价280万元,支付手续费0.084万元。当月卖出其中的50%,发生买卖负差10万元。2019年6月,卖出剩余的50%,卖出价200万元,支付手续费0.06万元,印花税0.2万元。该企业2019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 2.83)万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该企业2019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200-280×50%-10)÷(1+6%)×6%=2.83(万元) 请问为什么不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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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因为成本是140,并且可抵扣亏损10
2021 03/14 16:33
84785033
2021 03/14 16:54
那为什么不200乘以0.5
小林老师
2021 03/14 16:56
您好,因为对应销售部分的取得成本是280*0.5,与销售金额无关
84785033
2021 03/14 17:08
还是不明白
84785033
2021 03/14 17:13
成本为什么是140
小林老师
2021 03/14 17:34
您好,买的金额280,现在卖了一半,卖了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