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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适用10%的扣除率——比如,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增值税为100*13%=13万,那抵扣进项税额的时候只能抵扣13*10=1.3万,是这么理解吗?这样的话那企业不是还有11.7得自己承担吗?是这个意思吗?

84784991| 提问时间:2021 03/2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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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是的如果购进13万价值的货物,需要最后缴纳增值税11.7 这个过程也是增值了,增值税就是增值部分缴纳
2021 03/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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