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企业所得税还是延缓到下一年度首个申报期政策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没有看到相关公告延长
2021 03/24 17:56
萱萱老师
2021 03/24 17:5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5月19日
84785029
2021 03/24 19:12
延长到2021.12.31吗?
萱萱老师
2021 03/24 19:13
没有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有延长的政策
84785029
2021 03/24 19:18
2021年7号文中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0号执行期间不是延长至2021.12.31吗?
萱萱老师
2021 03/24 19:19
两个公告不一样,你再看下公告名称
84785029
2021 03/24 19:21
有点不明白
萱萱老师
2021 03/24 19:26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和图片公告名称不一样
84785029
2021 03/24 19:31
这位老师又说延长了?
萱萱老师
2021 03/24 20:05
我暂时是没有看到的,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