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施工单位(牵头人)与设计单位(联合体一方)中标EPC项目,合同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未约定款项收付事宜,只约定了建安费是多少和设计费是多少。 目前,建设单位要求把工程款(含设计费)一并支付给施工单位,然后由施工单位将设计费再给设计院。请问妥否?有没有支撑依据?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1 03/30 16:1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只要有发票就可以的 有合同和发票都行
2021 03/30 17:08
84785029
2021 03/30 17:59
施工单位与设计院没有合同关系,不属于承发包关系,施工单位的钱没法支付出去啊。
朴老师
2021 03/30 18:03
做委托付款的就行了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