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请问一般纳税人月正常交税的时候,月末结转增值税,借:销项,贷:进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次月交税,再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是这样做吧???但是如果本月,抵扣的进项大于销项的话,存在留底税,那月末怎么做会计分录,结转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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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计算当月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情况下(即,销项大于进项的情况),是要结转增值税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上面分录实务中常见到的是年末统一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月末形成留抵税额的情况,是不需要做结转增值税分录的。
2021 04/01 16:24
84784971
2021 04/01 16:27
这样啊,那销项跟进项每个月,不都是有余额存在?????然后有留底不需要做分录结转,那假如年底最后一个月还是存在留底税的话,那怎么处理呢??
张艳老师
2021 04/01 16:28
年末有留底税额的话,到次年重新建立帐套的话,直接建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期初余额就是了。
84784971
2021 04/01 16:30
好的,那我上面做错了分录了,就是一开始列出来那个,对后期有影响嘛?需要从新做分录调整嘛?怎么做呢?
张艳老师
2021 04/01 16:31
本质上没有影响,而且还少一步将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