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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服务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A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B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C 婚姻介绍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D 火葬场提供的殡葬服务 回答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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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A 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B 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C 婚姻介绍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D 火葬场提供的殡葬服
全部选择
2021 04/02 10:59
84784994
2021 04/02 17:09
老师,初级。
增值税不征和免征的区别发下,谢谢
84784994
2021 04/02 17:10
我还分不清
84784994
2021 04/02 17:10
哪些不征哪些免
钟存老师
2021 04/02 17:29
要点分析
一、注意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不同性质。一是不征税收入是指专门从事特定目的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法律上规定不予征收的项目。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税收饶让政策。两者从根源和性质上存在差异;二是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和不得税前扣除资产的折旧或摊销额,应在纳税申报表的不同行次分别做纳税调增处理。一是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4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中第3列作纳税调增;二是用于支出形成的资产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1行中第3列做纳税调增。
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政府补助收入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税收政策对符合“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等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纳税调减;不符合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全额计征所得税。需要注意:计征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的纳税处理,一是在取得收入的年度对递延以后年度确认收入部分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将递延收益结转收入年度作纳税调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