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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假设,张三在6个月内没修完3个月的医疗期,超过6个月继续病休,能否享受医疗期待遇,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1 04/0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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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可以的,这里是6个月累计计算,如果另外 6个月再生病,还可以再享受3月的
2021 04/04 17:47
84785014
2021 04/04 22:34
那么,此种情况用人单位能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4/04 23:04
不可以呀,医疗趋势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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