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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委托加的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的,交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那如果连续生产后再销售,交的消费税怎么做分录?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1 04/1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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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继续生产的,计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2021 04/10 21:02
84784985
2021 04/10 21:14
讲题目的老师说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质直接用于销售的,交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邹老师
2021 04/10 21:17
你好,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质直接用于销售的,销售环节的消费税是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 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入 应交税费—消费税借方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注意不同环节消费税计入科目的区别
84784985
2021 04/10 21:27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邹老师
2021 04/10 21:28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你好,这个是针对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账务处理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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