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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p136页: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如果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p137:使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这两段话是不是矛盾?第1段话说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第2段话说要按照比例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1 04/1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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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这两段话是不矛盾的。 第一种情况的既用于允许抵扣又用于不允许抵扣项目,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仅仅指的是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不动产。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兼营业务,既有免税简易计税又有应税项目的,外购的存货进项税额要计算抵扣。
2021 04/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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