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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张三符合享受医疗期6个月,累计病休计算期12个月,这两个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意思是不是说,张三实际只能病休6个月,但他可以在这12个月里选择哪个月休,哪个月不休?如果他在12个月病休计算期内只病休了4个月,那剩下2个月还没休的又可以留给后面休吗?还是视为放弃?

84784991| 提问时间:2021 04/14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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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如果说你只休了四个月,另外两个月没有休,就是视为放弃。张女士说,你在连续12个月内,你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就比方说一月到那个12月是连续12个月,在这12个月里面,你生病了,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如果说在后面的某一个时间段还是连续12个月之内生病了,你还是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
2021 04/14 22:17
84784991
2021 04/14 22:39
累计病休计算期可以跨年度吗?比如公司允许张女士可以从2021年6月30日到2022年6月日这12个月内享受这6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张女士就可以在2021年病休3个月,到2022年6月前再病休3个月,这样可以的吗?
陈诗晗老师
2021 04/14 23:02
可以跨年的呀,这里的是连续累计算的,12个月,并不一定必须是一个年度
84784991
2021 04/14 23:05
好的,谢谢老师,辛苦了
陈诗晗老师
2021 04/15 08:44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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