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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外购一批不含增值税税额1000万元的烟丝,将其中的不含增值税税额300万元烟丝对外销售,获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00万元。同月,将其中的不含增值税税额700万元烟丝用于生产成甲类卷烟100标准箱,并对外销售,获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695万元。已知甲类卷烟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每标准箱为50000支卷烟。计算该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1 04/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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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外购的700万元消费税=700*30%=210可以抵扣的,
2021 04/26 16:57
庄老师
2021 04/26 16:59
计算销售时消费税公式=1695/1.13*56%+150/10000*100=840+1.5=841.5 应纳=841.5-210=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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