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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超1年,转让所得是不是免交个人所得税?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1 05/0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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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需要按照持有期限确定: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2021 05/01 16:55
萱萱老师
2021 05/01 16:55
一般情况下,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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