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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保证人住所不是相对记载事项吗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1 05/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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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保证人住所,这个不是必须记载事项啊,这个是相对记载事项,没问题。
2021 05/03 11:40
84785027
2021 05/03 11:53
老师,你看图片给的答案有选项D,这是什么原因呢
陈诗晗老师
2021 05/03 13:19
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不好意思,是必须记载事项,不好意思,我记错了。
84785027
2021 05/03 14:32
老师,那保证的相对记载事项是哪些呀
陈诗晗老师
2021 05/03 14:33
除了绝对记载的,其他的不影响票据效力的就属于相对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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