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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1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10%,材料加工完成入库,加工费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A企业按照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做出收回加工后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和直接用于销售时的有关会计处理。请问老师这道题怎么做呀

84785041| 提问时间:2021 05/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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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原材料10000
2021 05/07 10:2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0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1040 贷银行存款904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0
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算是 (10000+8000)/(1-10%)*10%=200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1
连续生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1
借原材料18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1
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暖暖老师
2021 05/07 10:22
借库存商品2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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