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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劳动合同法中有一个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合同前一天,这个是讲的什么呢?劳动合同的签约失效吗还是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1 05/0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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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021 05/07 14:52
84785019
2021 05/07 16:01
啊啊,我记住了,感谢您!那这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一个月是怎样理解呢?3月20日至4月20日再+1(4月21日)这样的嘛?
朴老师
2021 05/07 16:05
对的 是这样计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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