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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政策是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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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放管服”改革的三个方面各自独立但又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理解这场改革的三个维度。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推进了政府权力和职能的取消、转移和下放,才能使政府监管的加强和政务服务的优化得以实施。反过来,如果政府无法放管结合,那么就会导致“放不下”的问题凸显,使简政放权难以有效推进。
首先,在“放管服”改革中,“放”的核心在于权力下放与跨部门授权,即厘清各级政府的职责边界,并推动政府职能向地方和基层部门、社会组织和市场等转移。目前各级政府都确定了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并推动行政许可的法治化与透明化,避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反复无常。
“放管服”改革意味着要转变至少三对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放管服”改革特别强调要重塑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即要实现上级政府放得下与下级政府接得住,使一个愿放,一个能接,真正实现基层事务基层解决,减少政府体系内部的信息不对称和业务流程不畅。“放管服”改革十分关键的是要转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政府“看得见的手”伸得太长。当政府干预市场的职能减少以后,市场自身发挥作用的空间才会更大,并反过来倒逼政府进一步放权让利。最后,“放管服”改革也意味着要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培育社会组织发育并承接政府职能。
其次,在“放管服”改革中,“管”的核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政府从过去以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过去政府部门热衷于事前审批,这类似于中国高考,对市场主体采取严进宽出的监管政策。这种监管模式反映了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高度不信任,因此往往采取事前审查的准入机制。但是,由于政府忙于事前审批,导致事中事后监管缺位,反而出现许多寻租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于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的监管,政府的事前审批模式完全失灵,因为它们都很难达到这种监管机制的要求。
在加强和创新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主要着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无论是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还是容缺审批,都是为了简化市场主体的进入程序,尽可能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通过企业信用联合惩戒、“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综合执法与联合监督,企业合规的成本降低,企业更加珍惜信用记录,并使政府敢于放手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在“放管服”改革中,“服”意味着政务服务的创新与优化。至关重要的是明确政府是整体的和一体的,不应以各个部门的姿态来面对民众和企业。当民众习惯于网购以后,他们很难对政府部门的碎片化式服务感到满意。所以,优化服务意味着打破部门之间的边界和藩篱,使其真正成为一个整体的政府。与此同时,政府要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使办事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精简,让民众与政府打交道变得更加“傻瓜式”。民众和企业不需要知道究竟是哪个部门为其办事,也不需要为了办事而费尽周折乃至成为办事的“专家”。
2021 05/1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