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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购进的餐饮服务和贷款服务为什么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啊

84784952| 提问时间:2016 11/2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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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谢谢老师,老师有心了
2016 11/22 22:20
王雁鸣老师
2016 11/22 22:18
您好,餐饮服务视同个人消费,贷款服务是以下规定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的。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王雁鸣老师
2016 11/22 22:22
您好,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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