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涉及担保的未决诉讼可以税前扣除吗

84785023| 提问时间:2021 05/13 10:1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不让扣除,未来实际发生的不让扣除
2021 05/13 10:19
84785023
2021 05/13 10:20
如果不是担保呢,一般的未决诉讼可以税前扣除吗
玲老师
2021 05/13 10:28
你好 不能 要实际发生时可以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的特征。《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规定,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税收上不予确认,已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作相应的纳税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税法遵循“实际发生”与确定性原则,按照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或有事项或有资产税收上不予确认,已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预提未决诉讼,最后转入未分配利润,只要不调整应税所得,无须做纳税调增。待实际发生支付未决诉讼时,允许税前扣除。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