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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甲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只不过是对A商品住宅项目 选 择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所以对于A项目的所有进项都不得抵扣。而甲公司对B商品住宅项目没有用简易计税方法,所以对于B项目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是可以抵扣B项目的销项税额的,同理,甲公司对C写字楼项目没有用简易计税方法,所以对于C项目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是可以抵扣C项目的销项税额的?老师,我这样理解,对吗?请老师讲解,谢谢!

84785005| 提问时间:2021 05/1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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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眼圈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请稍等,尽快为您解答。
2021 05/18 09:47
黑眼圈老师
2021 05/18 16:23
同学久等了,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同学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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