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申报增值税的时候,附表一填完以后保存,销项税额合计数据和总表的销项税额差一点,差0.04,还有一家差0.01,附表一数据导入的时候是和税控系统一样的,可是我一填未开票收入部分,税额尾数就变化,未开票数据没有问题,然后我就把已开票的调整和税控数据尾数一样,可是到填主表以后,主表代入的销项和附表一销项不同,我初始化多次重新填还是有之前的差异,我改咋办?就按主表代入的那个销项税额报税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就按这个报税就可以,四舍五入差额引起可以忽略
2021 05/18 05:31
84784976
2021 05/18 07:54
老师,关键是附表一的销项合计数据和主表代入的销项税额差,我多次数据初始化重新填附表一,主表代入数据还是和附表一合计有差额,这样是不是没有关系?只要我能申报成功并清卡就行?如果这样做了,我账面需不需要做啥处理啊?会计科目怎么做
maize老师
2021 05/18 08:03
没有关系,四舍五入原因这个,不需要处理,你这个交税税额和你账上有没有差异,有差额,差额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调平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