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乙公司建造一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乙公向甲公司付100万元现,以一 材料。该材科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甲公司无须为该批材料额外支付价款、且必将该批材料用于该设的建造,甲公司取得批材料的控制权。设备于3个月内建造完成并移交乙公司,乙公司在该时点获得了设备的控制权。问题:计算甲公司应确定的入全额? 【答案】应确认入1500万元(1000万元现金+500万元非现对价)。 请问:甲公司收取乙公司500万材料款为何不冲减设备成本,而是作为销售设备收入入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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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因为材料是收到的,不是付出的,收到材料是非现金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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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20 14:28
84785024
2021 05/20 14:32
你好 请问收到乙公司的材料需要在销售设备时结转计入设备成本的,那么该材料款为什么不抵减设备成本呢?
孺子牛老师
2021 05/20 14:39
材料是冲抵现金的,本来是给1500,但是对方没钱才会用材料冲抵500万元,这是非现金对价计入收入的。
即使人家给你1500,你照样要买材料用于建造的。材料不能抵减设备成本。
84785024
2021 05/20 14:55
请问通过非现金对价支付设备货款如何区分于支付委托加工材料呢?
孺子牛老师
2021 05/20 14:57
请问通过非现金对价支付设备货款如何区分于支付委托加工材料呢?--委托加工的材料,会收回,而过非现金对价支付设备货款,不睡收回来了。
84785024
2021 05/20 15:10
我是指收取非现金对价的销售方如果区分是用于支付设备货款的非现金对价还是支付委托加工材料款呢?
孺子牛老师
2021 05/20 16:47
我是指收取非现金对价的销售方如果区分是用于支付设备货款的非现金对价还是支付委托加工材料款呢?---委托加工材料是加工企业的加工对象,而非现金对价是销售商品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