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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居民企业,2018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0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5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该企业201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的为( )万元。 A.400 + 400×14%+400×2%+400×8%=496万元 B.400+55+400×2%+20= 483万元 C.400+ 55+10+20=485万元 D.400+400×14%+10+20=486万元

84784992| 提问时间:2021 05/2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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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你好! 需要具体计算一下的
2021 05/22 13:00
蒋飞老师
2021 05/22 13:04
经过计算,需要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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