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甲方欠工程款34万,因前期不知该企业破产,已隔3年欠的工程款无法收回,公司只有一张破产公告。甲方这个往来要怎样处理?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 这个做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汇算清缴可以税前扣除,有这个破产公告可以
2021 05/24 09:32
84785043
2021 05/24 09:34
老师,因这个项目产生的一些材料款,因工程款未到账,也一直未付清。这个往来要怎样处理?
maize老师
2021 05/24 09:38
这个对应这个没有付款,供应商需要你们付款没??确实不需要你们付款做借应付账款贷营业外收入
84785043
2021 05/24 09:39
不付了,这个项目是**的,由项目经理自己采购的材料,现在工程款不到账,公司这边也就不付材料款了。
84785043
2021 05/24 09:40
老师,转营业外支出的哪些能税前扣除呀?
84785043
2021 05/24 09:42
公司付了一些招标代理费,但对方 都未提供发票,也都有3年以上了。为了处理这些往来,把转为营业外支出了。这个能税前扣除吗?
maize老师
2021 05/24 09:46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这个需要看下你税局口径 看需要啥,才可以税前扣除,
maize老师
2021 05/24 09:47
对方没有破产的,没有上面这种情况的,你需要问一下你的税局看需要什么。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问下你税局这种情况话需要问下你税局
84785043
2021 05/24 09:50
老师,收不回的应收账款一定要在会计上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才能税前扣除吗?
84785043
2021 05/24 09:52
这边财务上一直未使用坏账损失这个科目,
maize老师
2021 05/24 10:02
你可以直接做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 小准则直接做这个,企业会计准则,1.计提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84785043
2021 05/24 10:05
谢谢老师
maize老师
2021 05/24 10:11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