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购入一架飞机总计花费8 000万元(含发动机),发动机当时的购价为500万元。公司未将发动机作为一项单独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2019年6月末,甲公司开辟新航线,航程增加。为延长飞机的空中飞行时间,公司决定更换一部性能更为先进的发动机。以银行存款支付新发动机成本为7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1万元;另支付安装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10万元,税率9%,增值税额0.9万元。假定飞机的年折旧率为3%,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和相关税费的影响,替换下的老发动机报废且无残值收入。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2019年6月末,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2)购入并安装新发动机 (3)支付安装费用 (4)2019年6月末终止确认老发动机账面价值(含计算过程) (5)发动机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含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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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借:在建工程 8000-2040=5960
累计折旧 8000*0.03*8.5=2040
贷:固定资产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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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2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