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问题:还原成不含税的为什么是1-10%,不是除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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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烟叶税是价内税的缘故
2021 05/26 16:37
84785034
2021 05/26 16:39
老师您好好看下题,我是问的是那个1-10%是什么意思
84785034
2021 05/26 16:40
那百分之二十10不是把它还原成不含增值税的吗
暖暖老师
2021 05/26 16:41
这里是扣除了增值税,剩余成本部分
84785034
2021 05/26 16:42
那一般来说还原增值税不是除以1+10%,这里为什么是✖️1-10%
暖暖老师
2021 05/26 16:43
这里不是专用发票,是收购凭证,不是咱们传统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