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壁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 这批壁纸50%用于装饰职工食堂,50%用于零售,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2)购入书包10000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11700元。以每个20元的零售价格全部零售。 (3)将企业使用过的包装物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取得含税收入452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合规且在本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业务(1)和业务(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2)计算业务(1)和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 (3)计算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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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正在为你解答
2021 05/28 14:25
税务师王老师
2021 05/28 14:31
(1)业务(1)和业务(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6000*50%+11700=24700
(2)业务(1)和业务(2)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150000/(1+13%)*13%+10000*20/(1+13%)*13%=40265.49
(3)业务(3)增值税销项税额=4520/(1+3%)*2%=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