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设营业利润500,担保产生的预计负债200,那么利润总额300.,可是算应纳税所得额时=300+200,调整了200,可是现在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200-0=200,计税基础的概念200是当期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我觉得不应该调增200,因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500已经扣除了200,等于300,如果调增了,那不是计税基础为0了吗?和计税基础的概念想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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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基础=200-未来可抵扣200=0
账面价值为200
本期税法不认可,所以调增,后期税法认可了,可以调减。
2021 05/29 15:02
84785046
2021 05/29 15:38
计税基础200这个就是税法认可的吧,计税基础的概念不是当时或者过去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的费用或者损失吗?应该扣除200.可是在担保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营业利润不减去这个基础,这不就是不扣除了吗?
王晓老师
2021 05/29 15:50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也就是账面200-未来实际发生时可抵扣200=0
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0
84785046
2021 05/29 16:02
老师担保中预计负债以后发生与否未来都不可扣除,所以我才说,按照概念计算计税基础为200,但实际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营业利润500-0=这个零是税法中让扣除的金额,可是计税基础200不就是税法让扣除金额吗?2者不矛盾吗
王晓老师
2021 05/29 16:23
您好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未来可以扣除的金额
而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所以200并不是税法让扣除的金额。
84785046
2021 05/29 16:38
请问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金额吗?这个话对吗?
王晓老师
2021 05/29 16:54
您好
这句话是错误的